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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国庆节、肉孜节放假的通知
作者: 发布时间:2008-09-26 20:23:22 来源:教育局关闭

 

全县各中小学、幼儿园、民办学校:

2008年国庆节、肉孜节即将来临,为便于教育系统各单位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工作和休息,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要求,现将国庆节、肉孜节放假调休及节日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929105放假,共7天。其中:1012日、3日为国庆节法定假日,将927(星期六)28(星期日)两个公休日调至929(星期一)30(星期二)  10月4(星期六)5(星期日)照常公休,92728日上班。

 2008年10月2是穆斯林群众的传统节日一一肉孜节,按规定过这一节日的各族职工10月6(星期一)补休一天,其他职工照常上班。

各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,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,强化监督管理,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,切实落实“三防”工作责任制,加大管理防范力度,防止意外事件发生,确保节日期间的社会稳定,确保节日期间各族师生工作生活安全。学校要向学生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工作,有效预防学生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。

各学校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带班和值班工作,严格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,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,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,要在第一时间及时向教育局值班室报告,教育局值班室电话为4022157

请各学校将值班表于928日前报教育局办公室。县安监局和教育局将对各中小学节日值班情况进行检查,如发现脱岗、睡岗、醉岗现象,将进行通报并对存在问题学校的直接责任人处以200元罚款;如在假日期间发生重大刑事案件,将按有关文件规定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对学校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分别处以300元和500元的责任追究。

 

 

 

 

尉犁县教育局

二○○八年九月二十五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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